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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25, 2024 8:35:39 GMT
最高法院诉讼行政庭第一庭在其最近于 日发布的命令中警告称,如果尽管有当然的冲动,但没有任何程序活动,则所有类型诉讼中的实例和资源将被视为放弃一审诉讼期间为两年,二审、程序性侵权特别上诉或撤销原判诉讼期间为一年。 高等法院认为,通过账目审计提出的费用索赔使我们能够推断出我们正在处理主要诉讼的事件,而不是在可归类为“执行”的不同程序之前处理。 背景 日,上述科司法检察官发布法令,宣布检察官提出的账目宣誓请求到期(由于他介入了翻案上诉),因为本案。 特别是,上述法令宣布,最后一次行动是日的尽职调查(当天通知利害关系方),自该日起,会计程序已陷入瘫痪,而该方未采取任何类型的行动,因此超过了艺术规定的一年期限。《民事诉讼法》第237.1条规 B2B 电子邮件列表 定,请求宣誓的账目必须宣告期满。 «他声称艺术受到侵犯。LEC 239»(照片:经济学家和法学家) 事实上,人们记得 TS 民事法庭本身(2007 年 2 月 13 日的命令等)已经裁定支持适用最后提到的反对宣誓帐户请求的规则,好吧,尽管艺术。同一监管机构的第 34 条和第 35 条没有规定其提交的时限,账目宣誓相对于其所导致的主要程序的附带性质要求参考上述规定审查到期问题。 程序,此外“如果认为 LEC 在这方面的沉默意味着没有这样的时间限制,对解释者来说似乎是荒谬的,因为如果立法者建立了特权程序,这与其存在的合理性相矛盾,受简易原则的影响,正是从使即时催收成为可能的角度来看,认为诉讼结束后可以随时催收,是不合逻辑的结论。 审查资源 律师对这一结论不满意,现针对重申的法令提出上诉,要求复审。 他声称艺术受到了侵犯。LEC 第 239 条,因为,如上所述,律师的账户流程受第 239 条的管辖。当本庭对违约委托人执行死刑时,LEC 第 34 条作出结论。从该程序时刻起,根据最后引用的文章第三节,“如果委托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则将按照账户金额发出执行令。” 因此,上诉律师认为,所涉程序不再是律师的陈述,而是成为司法头衔的执行,因此排除了第 1 条中所包含的到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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